桃園如何挽救台積電?
112/10/21
自由廣場
桃園如何挽回台積電
自由時報日前以頭版報導「不願居民針對性持續抗爭台積電放棄進駐龍科三期」。當各國都在搶台積電 ,我國其他地方政府也歡迎台積電,台積電突然宣佈放棄進駐,當然引起各界震撼。放棄的理由是不願為了用地取得看到居民針對持續上演抗爭行動。事實上,此一結果造成四方面的損失,包括新竹科學園區(下稱竹科 )、桃園市政府、當地居民以及台積電 。為何會有這樣的情況,政黨之間有無惡鬥,征收程序有無問題,說來可能話長,不在本文討論範圍。要解決挽回進駐問題,簡單來說,應該就是土地及土地改良物的補償金額問題。
事實上,在行政法院就有幾百件有關征收的案件。筆者處理的幾件征收案件,也是補償金額過低,地主無法接受, 多年來,不斷向民意代表與政府機關,甚至總統府,請求、陳情、訴願與行政訴訟。如果補償金額解決了,問題差不多就可以解決。
在本件報導中說「當地居民強調不是反對台積電在龍潭設廠,而是希望徵收土地有更細膩手段,讓世居在此的民眾還能維持自己的家」「 (桃園市議員徐玉樹)社區住戶即使拿了徵收款,換個地方根本買不起一棟房子,」「市議員劉熒隆也說,建築成本高漲,原有拆遷及土地補償費用,根本不足以購買或興建新房」這就是本件關鍵之所在。
因此要挽回台積電(介業租戶 )的進駐,筆者建議由桃園市政府出面,召集竹科(需用土地人)與地主(土地或土地改良物,所有權人) 協調拆遷及土地補償費用的合理金額(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:需用土地人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)。如果能夠由竹科安排地主給予新居,讓他們滿意,也許問題就可以解決啦。
最後要說的是,根據三期規劃,要到116年才會進入土地徵收,所以還有時間好好研究。是否為了保障地主的權益,由竹科依照法律的規定提出完整的興辦事業計畫,並且提供一筆資金作為信託財產,受益人為土地規劃要被徵收的地主,由地主選出的人擔任信託監察人,竹科表示誠意並且也讓地主放心。當然這筆資金數額可能不少,有待仔細的討論。
(內容有被修改)